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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1627_大明16帝顺序关系图

baijin 2025-08-19 19:04:21 小说推荐 5 ℃

1627年属明朝天启七年,清(后金)天聪元年。

明朝刑部尚书是:薛贞。

明陕西韩城人,字德纯。万历进士。天启时媚魏忠贤,为其颂功。六年(1626)擢刑部尚书。崇祯初免职,后定入“逆案”,被处死。

天启六年(公元1626年)闰六月,京师中府草场失火,自夜至晨,损失不小。魏忠贤带着太监,参加了扑救。对于这场火灾,主管官员薛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然而,这位薛贞很善于“把坏事变成好事”,从光明面去看问题。他汇报时不是把重点放在“灾”上,而是放在“救”上,全力突出魏忠贤的表现,说魏氏“尽心竭力,别具一应变之才而布置安排”,并且就此大发了一通议论:“可见天下无难事,特患无实做事之人耳。使人人皆能如引实做,何遽谓天灾不可挽回哉?”一下子,这个报告就有了高度,也有了深度。

魏忠贤读了,心里舒服得无与伦比,在别人眼里,他魏忠贤只不过半夜起来救了场火,而薛贞居然由此看出他“别具一应变之才”,这是何等不凡的眼光!而且后段的引申,足见此才可以安邦定国。于是,薛贞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,反而很快被提升为刑部尚书。因祸得福,薛贞因而被朝野上下称做“火逼尚书”。

1627年,正值明朝天启七年,刑部尚书 是:郑赐 金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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